教育部官員和音樂班家長會談紀要
時間: 11月13日 星期五 10:00
地點: 立院
主持人: 立委 蔣乃辛
出席官員:
教部次長 吳財順
特教小組執秘 林坤燦等
家長: 敦小 古亭 福星等校家長30人左右
紀要:
1.主持人
說明會議係因歐陽媽媽傅娟電告音樂班家長們對特教法修正後,音樂班何去何從,各方
認知不一, 因 乃請教育部主管官員和家長們面對面溝通.事實上,特教法修法時,立院有
一附帶 決議,要 正藝術教育法 下,藝術才能班成班標準,解決特教法和藝術教育法的競
合問題.
2.林執秘
-特教法修正後,地方政府可透過兩管道實施藝術教育,一是援引特教法的資優教育規定,不
過採用此法就是要 分散式教學,這是針對PR值97以上的學生,名稱叫音樂資優班. 另一管
道則是用藝術教育法,維持集中式教學.
- 現存的音樂班,美術班,舞蹈班就是根據藝術教育法產生的,除非修改藝術教育法,否則音樂
班還 是維持現狀,集中教 學,不會打散,這是藝術才能班,音樂才能班. 現行北市音樂班成立
的依據都是藝術教育法,而非特教法.
- 現有的音樂班,不但是已在學的不用擔心被打散,明年的也不會打散,6年級生7年級也不會
打散.
-11/20 教育部本就要邀集各縣市教育局和教育學者,家長團体開會,說明特教法和藝術才能
班成 班標準草案.
-即使是音樂資優班成立和鑑定標準不會只考量PR值,也會考慮師資,學生術科成績,比賽績
和性向等.不會只採單一標準.
3. 吳次長
-編班方式有四種(不及備載),規範的法包括一般的國教法,体育班的國民体育法,藝術教育的
藝術教育法,和針對資優和資源班的特教法.
- 規範音樂班的是藝術教育法不是特教法.依照藝術教育法,現有的音樂班並非資優教育一部
分,當然繼續集中 教學.
-藝術資優教育成班標準,教育部找專家研擬出一套,會在寒假期間定案.縣市是否,要成立資優
音樂班由地方政府決定.
-要回歸主流和或及早分化,專業化教育界一直有爭議;政府組織朝精簡,所以現在的氣氛下,不
容易在教育部內另行成立藝術教育小組或藝術司來管藝術教育.
4.家長代表歐陽媽媽
特教法修正後,縣市教育局,校方的理解和教育部的政策仍不一致,家長們也有不同認知,無
所適從,所以還是請另找時間,開個公聽會,讓各方能正確了解藝術才能教育和資優教育的
不同.
後記:
1. 這次談話會,是透過敦小歐陽娜娜媽媽傅娟的聯繫,請蔣乃辛委員安排官員出席.特別感謝
歐陽媽媽的辛苦和蔣委員的精準掌握議題,多次為音樂班質詢.
2.此項記錄光憑記憶,本人年逾五旬,記憶不復以往,容或有疏漏,歡迎出席者更正或補充.
敦小家長 蔡滄波 11/13/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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